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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提高房租是否合法?

来源: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作者:未知时间: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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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师:

您好,我在外工作,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年,房租是每个月800元。住了一年,房东说物价上涨,要求提高租金,我若不同意就得搬走。请问,房东是否有权这样做?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就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改变租金,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房主也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房东是无权提高租金的,房东让您搬走是违约行为可以找居委会协调或诉至法院来维护的权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